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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左或右: 终是一轮上弦月



一、我的右手腱鞘在抽筋
《血酬定律》看了又看,越看越冒冷汗。吴思用他独特的视角和耐心的说教,折磨我三个月的阅读时间,成功的把我改造成一个卖国贼。偏激、愤慨、恨这个国度里的丑陋、恨麻木如草芥的这个国度里的国民。

我可以以爱你们的名义,指戳你们的逆来顺受和心甘情愿吗?幸福感就像小娃娃,一块糖和一个毛绒玩具,就让人乐不可吱,就让人感恩戴德,就让人安居乐业,就让人美的冒泡吗?米兰昆德拉说:你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跑,你觉得美,这很正常,可是你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跑,就觉得全人类都被感动了,感觉博爱的天使都降临到肩膀上了,这就叫媚俗。媚俗是媚俗者的通行证,媚俗者沉浸在一个自我良好的意境里不出来,并冷眼嗤鼻的对悲悯的人说:疯子,果然是疯子。

我就是疯子,我如是说。

《身体的媚术》看了又看,看完再看,现在依然在看。我看见岳飞的英雄形象遍体鳞伤,我还看见了屈原的涕叹原来是政治外衣。我还知道,我们所称道的“尧舜禹”和“禅让”不过是后人的强加,群星璀璨的中国编年史,依旧是国家权力和人类暴力的组合拳,不过是刀俎和鱼肉的两二元对立,历史真的很简单,没有第三种可能。

人类在经历经济萧条和流感侵袭的双重考验,朝鲜在发射核弹,总理去了菜市场,坐着马扎和小贩一起择菜,中国的购物团频频出击,慷慨解囊,扬眉吐气好生洒脱,多美好的国度,多美好的春天。

五月的天气燥热,风柔柔的,武烈河畔二胡悠扬,风筝翩跹,情人街里有一双年轻的手,旁若无人的插到女孩的衣扣里,有两只细若牙签的高跟鞋喀嚓喀嚓的走过,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睛。多么优雅的街景。



二、我的左眼看见鬼
讲个故事,说庄子巡游,路过一坟茔地,看见一妇人用扇子拼命的扇坟头上的土,庄子不解,稽首请教,妇人说:“我答应我刚死亡的丈夫,我若再嫁,一定等坟头的土干掉以后。”庄子一笑而去,却横生疑窦:自己的娇妻,会不会如此?

于是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开始了:庄子回家把故事讲给年轻貌美的妻子听,妻子勃然大怒,历数妇人的不忠不贞不洁不义,慷慨陈词、大义凛然。庄子继续试探,用道家的闭气功夫诈死,停尸于厅堂。庄子一个年轻帅气的学生吊唁,庄妻顿生爱慕,留住家中几日后,未及庄子“入土”便开始论及婚嫁。一日年轻后生头痛,庄妻得偏方,说敲开人的头颅,取人脑服下既愈。庄妻毫不犹豫,拿起斧子,直奔庄子停尸的厅堂,举斧就砍,吓得闭气试妻的庄子翻身躲过,抢过斧头,大声呵斥。庄妻羞愧难当,后自缢。

您觉得好玩还是心酸?我读过《烈女传》,却没见过《烈男传》。这不过是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,叫《庄周试妻》。

我觉得这个故事里两点有趣:一个是在坟头扇土的女人,这个女人是个信守承诺的人,为了在亡夫面前的一个承诺、一个要约----“出嫁,就等我的坟头土干了再说吧”,而这个女人正在践行自己的承诺,瞧,不是心急嘛,免的夜长梦多,万一在自然风干的过程中遇上连阴雨或者山洪爆发,别说土干了,就连坟头都找不到了,我可怎么办?不是要命么?

于是我拿扇子去扇,总之我想再嫁,必须得坟头的土干了;换个说法,只要坟头的土干了,我就可以再嫁啦,否则我就是违约或者弃义。虽然用扇子扇的行为让人看起来猴急,但在当下这个倡导诚信的年代里,真该把这个女子列为典型人物宣传一下。

第二个有趣现象是庄妻,从开始对扇风妇人的厉声斥责到对尸骨未寒的丈夫举斧戳尸,仅仅数日之隔。这两个现象都是发生在特别讲究纲常伦理的古代,而且发生在著名学者、社会学家、著名哲学家的庄子身上,瞧这感情让丫经营的,TMD连我都不如。

经常听见有人抱怨异性的不端,就好像经常听见婊子娼妓作智者状炫耀她的职业优越感,用一副世事看穿的口吻说:“我了解男人,男人没一个好东西!”于是一个荒谬而滑稽的逻辑错误就这样暴露无遗了:好男人找你干吗?就好像一个酒馆的小二煞有介事的抱怨:“来这里的,除了吃就是喝,不会别的!”难道不是么?难不成你让一群衣着光鲜,皮鞋放光的绅士淑女们,进了酒店就随地大小便不成?

在争取性别权利和话语权的斗争中,女性一直处于弱势地位,而随着权利元素的不断制衡和游移,女性话语权连同裹脚布一起慢慢的被释放开来,一种被压抑在骨头里几千年的欲望张性,逐渐在一些女性的身体上得以突出的彰显。我就曾亲历过这样一个场景:

一个看起来文静漂亮的女人,据说还是某学院的教师。坐在情人的怀里边吃田螺,边给自己的丈夫打电话:“老公,乖哦~,我在和朋友逛街,一会回去给你煲鸡汤,嗯嗯嗯,好的,老公乖,想你啊,想死你了,一会见,拜拜。。。。

扯远了,还是说庄周试妻吧。简而言之我个人的观点:庄妻之死,是动物原欲的殉葬,而不是简单的不贞。按说人死了就啥也不是了,活着的人怀念你,是因为你活的不让人腻味,起码不乏味,不向庄子一样无聊到疑神疑鬼甚至没事找事,而已。不是我的认知浅薄,不信您好好揣摩,真的就这么简单。

我宁愿喜欢《我的左眼见到鬼》,这部电影叙事很俗,可内涵很棒,一个刻骨思念死去爱人的女人,痛苦焦灼、思虑成疾,那个做了鬼的丈夫帮她找到了新的男人,男人的模样和自己生前一模一样。

这个话题有点长,臭长的长,纯粹扯淡。



三、上弦月,半岛咖啡忧伤的情歌
半岛不是岛,武烈河上的的一块水泥墩而已。是夜,霓虹初上、春水微粼,隔窗南望,魁星楼高寡远矗,默不作声。

客人多起来,大厅微噪。从油腻的牛排到清香的碧螺春,宛若从桑拿房到杨柳岸。歌手们陆续上台,整理完凌乱的大小音响和吉他键盘,一个女生用很地道的朋克腔致辞,悠扬甜美。那是一个正值豆蔻的女孩,鸭舌帽遮住姣好白皙的半张脸,嘴巴很小巧,鼻子很精致,欣长而标志的身材,一条短短的牛仔裤下露出圆润修长的两条腿,膝下是一双黑布长靴,细细的半高跟。

衬着火红的低胸衬衣,处处洋溢着青春和活力,我和大厅里所有的食客们一道,目不斜视的打量着女孩每一寸裸露的肌肤和玲珑剔透的优美曲线,看着她一颦一笑时雪白的牙齿和荡人的酒窝,或亵渎,或臆想。我竭力保持一些优雅,直到一个长发披肩的男歌手开始声嘶力竭一首齐秦的老哥,生涩直白,但满含张性;偶有荒腔,但干净结实。怀里抱着的贝司禁不起歌手修长狂乱的手指的撩拨,和着架子鼓钢劲的节奏,在歌手的腹部颤抖着呻吟着,痛苦而欢盈。


我曾经是问个不休,你何时跟我走
可你却总是笑我,一无所有。
噢......你何时跟我走
噢......你何时跟我走



我的眼角酸涩起来,模糊着歌手兴奋而夸张的脸庞,开始羡慕他的年轻,羡慕他嘴里流淌出的奔流不息的狂野气息。开始莫名的厌恶这首歌,却突然怀念一个人,皓齿明眸,朱唇娇俏,笑脸盈盈,却能撕裂我所有的伤疤。这是音乐的魔力,用几个重复的音符,让你甘愿以绝望赴死的姿态,去感触久违了的一场奢华珍稀的感动。

女孩终于登场了,表情沉稳而舒缓,目光迷离而深邃,声音婉转而哀怨,把一首痛彻肺腑的《白狐》拿捏和演绎的恰到好处,最终成了我决定离开的绝响,既然千年等待依旧轮回无望,那么我还等待什么?就算你演绎到唯美和苍凉,就算你的青春令人嫉妒的盛放,可这些,与我何干?

我找不到一个可以恣意宣泄的出口和借口,似乎要在幻境的塔尖中窒息。所以只能,用酣畅而荒谬的文字,书写我内心的涌动,却终是散章断句,终是历历残垣、终是唏嘘阵阵、终是时针滴答。就好像迷失已久却被半岛歌手重新勾起的忧伤。


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
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
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
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
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
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......



半岛门外,天好凉,风好爽,别克车矫健流畅的绕过彩虹桥,一弯上弦月,惨白落寞,执着的在车窗外跟行很远......


为记。
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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